【平安延平】關于進一步規(guī)范摩托車、電動自行車安全通行的提示
2023-10-11 15:27:04? 作者: 來源: 責任編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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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進一步規(guī)范延平城區(qū)摩托車,、電動自行車的行車,、停車秩序,保障道路交通安全,、暢通,、有序,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,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《福建省實施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〉辦法》《城市道路交通組織設計規(guī)范》等相關規(guī)定,,現(xiàn)就有關通行要求如下: 一、駕駛摩托車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道路通行時,,應當在最右側車道行駛,,不隨意變更車道行駛,臨近路口需左轉、掉頭通行的,,應開啟左轉向燈,,于路口前30-100米在不影響相關車道內行駛的其它車輛正常行駛的情況下變道,并入左轉,、掉頭車道,。 二、駕駛電動自行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,,沒有非機動車道的,,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;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道路通行時,,應當在最右側車道行駛,,不隨意變更車道行駛;臨近路口需左轉,、掉頭通行的,,應開啟左轉向燈,于路口前30-100米在不影響相關車道內行駛的其他車輛正常行駛的情況下變道,,并入左轉,、掉頭車道。 三,、駕駛摩托車,、電動自行車進入路口應當按導向車道依次通行,不得壓實線變道,,遇紅燈或擁堵不得穿插,、加塞超車。 四,、摩托車,、電動自行車停車應當在停車線內有序停放,除進出停車泊位,,不得在人行道上長距離騎行或者逆向騎行。 南平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延平大隊 2023年10月10日 |